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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家产,父母一方死后财产继承

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家产(2) 父母一方死后财产继承(16)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家产,父母一方死后财产继承】,以下3个关于【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家产,父母一方死后财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需要注意哪些?

父母一方去世之后遗留下来的房产的问题,作为父母的子女是有权参与到房产的分配,毕竟他们属于房产的法定继承者,只是在房产继承的过程中如果采取方法不对,会走很多弯路造成很多麻烦。那么,父母一方去世房产过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理呢?


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有几种不同的处理思路供大家参考:

(一)、所涉及的房产是商品房,去世一方没有在产权证上登记

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处理的,因为根据目前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过户的要求,只需要产权人(不动产证上面登记的那个人)一个人带上有效证件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登记手续,据了解很多城市也是这种政策,这样也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如果每次过户都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就会带来很多的不便。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家里内部没什么矛盾,纠纷的话,其实是不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的,房子想留给哪个子女或者是要直接出售,都是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的。

但是要注意一点,如果选择房子出售,而房屋的买方需要贷款的话,银行是要求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同时到银行签相关文件的,这个时候是需要产权人夫妻双方同时出面的。也就是说全款交易没有问题,如果需要贷款在银行环节是需要产权人夫妻双方出面的,因为毕竟从法律上讲,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需要双方的同意的。不过真要想解决买方贷款的问题,贷款机构是有办法给帮忙解决的。


(二)、所涉及的房产是商品房,去世一方是产权人或者共有人

这种情况就必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了,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房产就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每人默认占有房产一半的产权;当然有特殊约定,或者有其他确切的证据能推翻这个认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按份共有,以产权证上登记的份额为准。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嘱可以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产权人的父母、配偶、子女,这个是按人头均分的,不分先后。但是不管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所分配的只是属于去世人那一半的产权,配偶本身是有一半产权的。所以房子若是想给子女,即使产权人配偶放弃继承了,子女也只能得到一半产权,子女是和在世的父母一方共有这套房子的。

若是想全部给子女,可以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同时办理另外一半产权的赠与公证,这样子女就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一次性得到房产的全部产权。但是我们一般不这么做,因为赠与是有3%的契税的。另外就是其他人都放弃,配偶全部继承,之后再去办理过户给子女,或者是子女继承一半,与父母一方共有房产,剩下一半再办理过户。

因为不同的办理方案,会造成本次交易,以及将来可能的再次交易产生不同的税费,所以最好还是搞清楚之后再决定选择怎样的方式。

(三)、所涉及的房产是房改房或者其他特殊产权

这一类的房产,过户的时候是要求卖方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的,所以凡涉及到这一类的房子,只要有夫妻双方一方过世,不管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必须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有一些房改房,在分房子的时候夫妻一方就已经去世了,房产档案中就显示一方已去世,但是仍然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要不然房子不论是想过户给子女或者是出售都是没法办理的。这种情况和商品房中夫妻双方共有的情况是一样的。

以上是小编总结的几种情况,不管遇到哪种情况,凡涉及的继承的事情应该在能办理的时候就尽早办理,这种事情不宜拖,越拖情况越复杂,越难以处理。并且最好咨询专业人士,规划设计最好最便捷的处理方案。

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家产,父母一方死后财产继承

父母过世了,房产如何继承?|融媒问政·市民关注

【市民提问】

我是独生子女,现在父母都已经过世,父母没有留下遗嘱,也没父母的结婚证和本人出生证明,请问一下怎么样将父母的房屋继承过户?

图源 视觉中国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民您好,非公证继承按《不动产操作规范》1.8.6.1规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根据以上材料第3条,申请人可向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等开具亲属关系,获取以上资料后可到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若不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也可通过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公证继承。

具体情况可向我中心继承科室咨询了解,联系***:84850131。

地址:观山湖区龙摊坝路腾祥迈德国际B1栋3楼。


注:贵阳融媒问政主页已开通留言反映功能,网友可点击贵阳融媒问政头像进入主页,点击主页下方菜单栏“我要问政-反映问题”即可。如图所示:

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记者:高晨畅

实习生:张淳凡

责任编辑:冉雨生

统筹:杜立

编审:刘昶 陈颖

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能继承夫妻共有房产吗?


房产证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并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丈夫去世的情况下,丈夫名下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就成为了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自己名下的那一半房产份额由妻子继承,那么其他的继承人无权对丈夫的遗产主张继承权,妻子可以根据遗嘱取得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但是,如果丈夫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在丈夫去世之后,对于丈夫名下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已故丈夫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生育子女,而且丈夫的父母也已经全部去世,那么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就只有妻子一人,妻子可以依据继承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生育有子女,或者丈夫的父母尚未全部去世。那么双方所生育的子女和丈夫的父母都是丈夫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对于丈夫名下的那一半房产份额,需要由丈夫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妻子就不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了。


所以,如果丈夫生前有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给妻子,最好在生前立一个遗嘱,将自己的房产份额以及其他遗产指定由妻子继承。如此,在丈夫去世之后,妻子就可以依法取得丈夫遗产的所有权,从而避免与其他继承人就遗产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而且,丈夫的这份遗嘱,最好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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