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父亲过世母亲如何继承卖房产,夫妻双方健在怎样立房产遗嘱】,以下3个关于【父亲过世母亲如何继承卖房产,夫妻双方健在怎样立房产遗嘱】的北京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北京法律知识。
老年夫妻立遗嘱处理房产,该怎么立?才能更好维护双方利益
【原告周某1】诉称:
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1系夫妻关系,两人约登记结婚,后生育被告周某4与原告周某1。在周某5与汪某1再婚前,周某5处于丧偶状态,前妻去世前两人生育被告周某2和周某3。?9日,被继承人周某5病逝,?1日被继承人汪某1病逝。两被继承人生前就双方名下位于武夷路房屋留有公证遗嘱,表示两人去世后,该房屋由原告周某1继承。
:1.依法判令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1名下位于上海市某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以下简称武夷路房屋)由原告周某1继承;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被告】辩称:
被告周某2、周某3、周某4未到庭,亦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被告周某2的家人向本院口头表示,左右起,被告周某2会在休息日看望被继承人周某5,双方关系也比较融洽。对此原告周某1表示认可。
【人民法院查明】:
被继承人周某5与汪某1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生育了被告周某4、原告周某1两个子女。周某?结婚前系丧偶,其与前妻生育被告周某2、周某3两个女儿。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1无其他非婚生、领养子女。周某5的父亲周某2年过世,母亲刘某年过世。被继承人汪某1的父亲汪某7去世,母亲朱某年去世。被继承人周某过世,汪某过世。
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1溉赵谏虾J心城ごΧ┝⒐ひ胖觥1患坛腥?strong>周某5递为:“一、妻子汪某1去世,上述遗惨应有的份额由汪某1继承。二、汪某ナ溃谖胰ナ篮螅鲜龇坎矣τ械姆荻钣啥又苣?个人继承。”被继承人汪某1递为:“一、丈夫周某5去世,上述遗惨应有的份额由周某5继承。二、如我丈夫周某ナ溃谖胰ナ篮螅鲜龇坎矣τ械姆荻钣啥又苣?个人继承。”
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1的遗产为武夷路房屋,核准登记在周某5、汪某1名下,共同共有。
另查,被告周某2、周某3、周某4在与本院电话联系中确认了前述公证遗嘱的效力。
上述事实有户籍摘抄、房地产权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公证书、职工履历表等证据为证,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因被告周某2、周某3、周某4未到庭,本案调解不成。
【人民法院认为】:
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在上海市长宁区公证处订立公证遗嘱,明确了武夷路房屋在两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被告周某2、周某3、周某4均认可该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故对于该遗嘱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应当按照被继承人周某5、汪某1所立的遗嘱处理其遗产。对于原告周某1要求由其继承取得武夷路房屋产权刁,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瓜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上海市长宁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由原告周某1继承所有,被告周某2、周某3、周某4有配合原告周某1办理上址房产变更登记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38,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9,400元由原告周某1负担。
提示:夫妻双方立遗嘱处理共同所有房产,可以仿照本案例形式,约定先去世一方房产份额由另一方继承,然韩方选择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立遗嘱财产只留给独子—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母遗产吗
近日,上海46岁的赵女士订立了自己的遗嘱。
她表示,囤国外读书,之所以这么早订立遗嘱,是担轻人婚姻变数大,不希望儿子未来如果离婚,自己给孩子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如果他们能白头到老,这些财产肯定是夫妻二人的,但是如果他们真的分开了,也希望能保住自己的财产”。
很多网友都表示支持这位妈妈。
炕妈妈说出自己订立遗嘱的理由之前,大家会有所疑惑,既然都是独生子了,父母的遗产难道不是理所应当地由这位独生子继承吗?
对于这个问题,小瘪周先生,他说父母的财产当然由独生子女继承了,难不成还让隔壁老王继承吗?
周先生的想法可能代表着大部分人的想法。
自古以来,老百姓认为子女继承父母财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甚至在农村,父母的遗产当然地由儿子继承,女儿没有继承权。
或许会疑惑,父母遗产当然由自己子女继承了,更何况是独生子,为什么还要订立遗嘱这么麻烦呢?
01
独生子女并不当然地继承父母遗产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哪些情况下,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呢?
第一种情形,若父母去世,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父母的遗产将由父母的父母、父母的孩子继承。只有父母的父母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会由孩子单独继承。
第二种情形,父母去世后,父母的父母再去世,也就是说,爷爷父母去世,那么父母去世时,爷爷世,是继承人。爷爷奶奶去世后,爷爷奶奶的份额由爷爷奶奶的继承人来继承,此时,父母遗产将由独生子和叔叔姑姑共同继承。
滴,再婚家庭中,独生子女的父或母去世(祖辈均先于父母去世),那么去世的父或母的遗产将由独生子和再婚的配偶继承。
滴,再婚家庭中,独生子女的父或母先去世,继父或继母后去世(祖辈均先于父母去世),独生子女的父或母去世时,继父或继母尚在世,是继承人。所以,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将由独生子女和继父母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是不是已经?
不仅仅以上列举的情形,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更多更复杂的情形。
上海这位46岁的妈妈,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于儿子婚后去世,恰恰这时小夫妻感情破裂,引发离婚,她儿子继承的财产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简单来说,就是这位妈妈的财产最终将由她的儿子和儿媳共同分割。
小编就曾经接手过数起复杂继承案件。
02
真实故事
小A是独生子女,不幸地是在他而立之年,父母先后因病去世。
父母留下一套房产,小A理所当然地以为这套房产应当由其继承,但在办理公证时,被告知,办不了。
经过调查,小A的父17年去世,而小A的爷爷去世。小A的母年去世。
小A的父亲去世时,父亲的份额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由小A的爷爷、小A的妈妈和小A继承。
小A的爷爷去世后,爷爷又有包括小A父亲在内的3个子女。爷爷的份额由其3给子女继承(小A等于爷爷去世),其中由小A代其父亲继承爷爷的继承。
小A从小从未见过自己的爷爷,也从未听父亲提起过叔叔和姑姑。一时间,小A不知道怎么继承这房子了。
经过调查,爷爷的其中一位子女也已去世,那么这位子女的直系血亲将继承爷爷的份额之一。
这个故事的走向更是扑朔迷离、异常复杂。
经过梳理,小A父母遗留的房子将由小A、小A从未谋面也是第一次听闻的叔叔和表弟继承。
如果小A的父母在世时,确定了财产将有小A继承,那么小A就可以凭这份遗嘱,一个人继承财产了,也就没有后续的麻烦事儿了。
由此可见,立遗嘱的重要性,可以确保家族财产不流失,一代代传承下去。
03
law law 磕
小C是独生子女,父亲再婚,在婚后未生育子女。二十年后,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后,继母去世。继母与前夫育有一女。(父亲的父母、继母的父母居女去世)
父亲在再婚前有一处房产,那么该房产由谁继承?评哦。
男子不养病母,母亲将百万房产赠前夫!儿子不服:房该归我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理所当然,
可柳州的戴女士虽有儿子,
却将价值百万房产赠与前夫,
这是为何?
儿子不管不顾,
患病女子与前夫签扶养协议?
戴女士柳北区某村村民,生前有过两段婚姻。
1986年
戴女士与庞某结婚,痘子小庞;1992年,庞某因故离世。
2014年
戴女士与蔡某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17年,二人因感情不合离婚。
2013年
因自建房拆除,戴女士获得一套90平方米安置房,外加补偿款20多万元。
2019年
戴女士因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而20多万元补偿款已所剩无几。
她向儿子小庞求助,但对方不理不睬,并表示不愿意负担日后治疗费用。
戴女士找到前夫蔡某帮忙,在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扶养协议书,约定了戴女士的生活安排及扶养遗赠等事项的权利义务。
协议中明确约定,前夫蔡某如能按该协议书约定事宜尽职尽务,待戴女士过世之后,平方米安置房的房赠与蔡某。
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拢髋恳虿±胧馈?/p>
前夫欲继承房产
儿子却称应按法定继承
处理完戴女士的身后事,蔡某拿出《协议书》主张自己的权利时,遭到小庞的拒绝。经多次协商无果,月,蔡某将小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蔡某说,戴女士无钱治病又急需人陪护照顾,她儿子不顾不理,师见证下自愿签订了扶养协议书,其已依约履行了扶养义务,并妥善办理好戴女士的身后事,应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继承房产。
小庞称,该《协议书》并非戴女士的真实意思,当年戴女士因看病急需用钱,在特殊的情况下,被迫与蔡某签订了协议。
《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啦不对等,蔡某扶养照顾、安葬戴女士仅花费数万元,却约娥后获赠价值百万元的房产。
小庞认为,该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蔡某扶养、丧葬支出的开销,可以从戴女士的遗产中扣除。
扶养协议有效法
院判决房产归前夫所有
拢鼻嗣穹ㄔ阂婪ú还ド罄砀冒浮?/p>
法院认为,戴女士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于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小庞作为戴女士的儿子,在母亲患病情况下未履行其本该承担的主要赡养、照顾义务,在母亲去世后又以对法定继承人明显不公为由,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涉案房屋,有悖常理,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法院一审判决涉案房屋归蔡某所有。小庞不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转自南国今报)
来源: 石家庄普法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父亲过世母亲如何继承卖房产,夫妻双方健在怎样立房产遗嘱】,是否是您想找的北京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北京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