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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联系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无罪辩护

帮信罪联系人(2)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无罪辩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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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和辩护分析
  • 涉案1.2亿!重庆打掉两个“帮信”犯罪团伙
  • 解读你所不知道的“帮信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和辩护分析

    在网络犯罪活动中如区分罪共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从犯?

    一、在网络犯罪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作为罪轻辩护

    对于网络犯罪案件中,对提供互联网领域技术支持或帮助行为的,办案一般是将其和实行为的主体一并认定成立罪(一般认定为帮助犯,也存在部分技术支持和帮助行为对于整个案件的实至关重要,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环节,而认定为实行犯)。当然,一般情下技术支持和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相对次要地位、作用,往往会被认定为从犯。

    但是罪本身量刑较重,而且网络类犯罪普遍存在“数额特别巨大”的特点,即使是按照从犯处理,量刑往往也很高。如果按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理,法定最高刑期是三年以下,所以在2015年刑法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于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或帮助行为的当事人来说,在难以追求全案无罪结果的情下,往往是轻判的有效辩护途径。

    二、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成立犯罪要求主客观相一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因此,对于提供技术支持或是帮助行为的当事人,如果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则不构成该罪,这是本罪的重要辩点。

    解释规定,为他人实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有关行为的;(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的;(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举例而言:告推公司A为期货公司B做告推,A公司尽到了必要的审义务,但是B公司在后续运作过中,向A公司隐瞒了其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事实,导致被立案侦,此时就不能对于已经尽到必要审义务的告推公司A,认定为罪共同犯罪,同样也不能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原因在于是不明知,没有犯罪故意,不成立犯罪。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共同犯罪中可以区分主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根据帮信罪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是可区分为主犯和从犯。如果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都基本相同,没有明显的主从关系时,不应当分主从犯。对于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所居的地位相对较低,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的被告人,是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量刑时不能搞“一刀切”,应有所区别,应比较作用更大的同案犯,对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酌情从轻处罚,以体现罪刑的均。

    具体案例((2020)02刑36号)如下:

    明,2017年11月,被告人某某、马某某谋,组织人员开发可后台人为控制数据走势的微K软件并对外推、销售利。被告人某某、马某某招募被告人某某、陈某某等人负责营销、被告人常某某等人负责技术支持、被告人某某等人负责网络推。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某某等人明知所开发的微K软件可用于网络,仍按客户要求先后将微K软件冠以“”、“晟升国际”、“国际”、“盈信”的名称,向管某、某出售,并联系支付公司为上述软件接入支付结算通道,违法所得共计币190000余元。其中,被告人欢、马百友、潮霞涉案金额币190000余元;被告人祥伟、常远远、陈稳涉案金额币74000余元。

    该院认为,某某、马某某、某某、某某、常某某、陈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共同犯罪中,某某、马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某某、某某、常某某、陈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帮信罪联系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无罪辩护

    涉案1.2亿!重庆打掉两个“帮信”犯罪团伙

    :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重庆市局渝北区分局了解到,今年3月,渝北警方集约骨干警力,分发挥资源优势,破获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简称“帮信案”。随着31名犯罪嫌疑人到案,两条境内犯罪网络至此被连根拔起。在近日举行的涉案资金返还仪式上,10名重庆受害群众现场领取了返还资金,受疫情影响,剩余38名非重庆受害群众将通过线上转账形式予以交付。本次线上线下返还资金共计27万元。

    男子网络刷单被骗 牵出另一犯罪团伙

    2021年5月中旬,重庆市渝北区分局双凤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网络上刷单被骗8万余元。接警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从中四川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进一步调中,某在重庆无工作地和居住地,但却早出晚归频繁来往渝两地,且随行人员和接应人员均不定。由此,警方断定某在组织人员使用银行账户为犯罪集团提供非法转账业务。经过研判,警方决定启动代号为“待兔”的计划,通过对某进行7天24小时不间断蹲守,专案组将正在渝北区某酒店内进行非法转账业务的某及其上线某等人抓获,并通过连夜突审研判出以某为核心的另一帮信犯罪网络。

    全面启动收网工作 犯罪网络被连根拔起

    经专案组分析,犯罪嫌疑人采用无固定时间、无固定地点的方式,在宾馆、居民楼甚至车内流动作案,给抓捕带来一定难度。对此,专案组通过扩大线索侦察围,列表挂图研判,很快便掌握了犯罪团伙作案规律及轨迹,明确以某为核心,在境内招募付某、某等人帮助其寻找贩卡人员,并组织某、丁某等人当安保人员,在四川、重庆等地流动作案,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手法专业,为电信网络和跨境网络提供“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

    2021年6月2日,警方将正在九龙坡区某宾馆内进行非法转账业务的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作案手机17部,扣押银行卡11张。通过进一步线索深挖,8月12日,头目兰某及洗钱人员某、某被警方抓获。2022年3月9日,专案组在江北机场将两条犯罪网络的联系人某抓获。至此,涉案的31名犯罪嫌疑人被悉数抓捕归案,境内两条帮信犯罪网络被连根拔起。经梳理,共关联出电诈案件100余件,涉案资1.2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解释: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告推、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此罪。

    警方提示大市民,电信网络祸害无穷,千万不要出售、出租、出借个人手机卡和银行卡,以及微信、QQ和私人支付账户,将坚决严打击“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总台记者 )

    解读你所不知道的“帮信罪”

    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300元/天日结? 你可能上骗子的当了,甚至还可能已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有不少年轻人深陷帮信罪的圈套,成为电信网络的重要帮凶。

    一、帮信罪是什么?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告推、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告推、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来说,就是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电信)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

    2、出售银行卡是最常见的“帮信罪”。电信犯收到赃款时为了确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过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3、“帮信”类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心理,认为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这种狡辩无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


    二、真实案例


    案例1:

    罪犯王某出生于1997年,自大学业后无所事事,除家人接济外毫无经济。经别人介绍王某谈了个女朋友,开销比以往更大。为解燃眉之急。王某尽心机寻找快速赚钱的方法。一次,王某在玩手机时一则“让你快速挣钱”的“告”信息,就在网上联系人“哥”的指导下,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并按照指示进行一顿操作,不一会儿就将几千元轻轻松松挣到手,前前后后一共“赚”了一万余元。但是,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最因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判处有期刑一年,并处罚万元。


    案例2:

    2022年2月,高某飞在某群中看到一条小告,说激活一张流量卡就可以挣20元,激活一张带语音的电话卡可以挣100元,高某飞心想挣点儿是点儿,就主动和发送小告的人(A某)联系上了。A某先是给高某飞发送了需要激活的电话号码、ICCID卡、PUK码,然后让高某飞搜索红某、二某、分某等虚拟运营商的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完成身份认证。高某飞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认证了十几个号码,挣了400元,赚取了一桶金。但也由此迈出了违法犯罪的一步,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干了一时间,因为实名认证受到限制,不好挣钱了,高某飞又刚好看到群里有远接线拨打电话挣钱的事情,索性“转行”。主要就是准备两部手机,按照分子的安排,转接境外电话,每时定点开关机,保证手机正常运行就行了。就这样,高某飞赚了4万元,得意忘形。高某飞自以为找了一份高薪工作,却不知不觉,一步步踏入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深渊。你这是帮忙吗?不,你这是帮凶。最,明高某飞伙同他人从事实名认证、转接电话等活动,共计非法获利8万余元,激活虚拟电话卡200余张,上述电话卡大多用于。白银市局白银分局对高某飞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目前已移送。


    三、成立条件及认定

    (一)成立条件

    客体: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告推、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主观方面:故意,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


    (二)认定

    1、帮助行为的实行化。

    本罪是相关网络犯罪的帮助犯,但这种帮助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和其他罪名没有区别,应直接根据本罪的法定刑量刑,不再按照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处理。

    2、想象犯。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想象犯,从一重罪处罚。例如,甲明知乙要实网络,主动为乙提供网络推,帮助乙。甲的行为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罪的共同犯罪,想象,从一重罪处罚。

    被帮助对象实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未到案、未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四、馨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想赚钱是完全可解的,但也得看看是不是干净的钱。不要轻易相信天上飞来的馅饼,应聘上岗时要问明工作性质,拒绝不当得利、违法得利,避免成为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


    问你要钱的,都得小心点

    不管接到境内电话还是境外电话,不管是开门见山的,还是循序渐进的,只要是陌生人找你要钱的,都要谨应对,小心求证,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


    大家一定要提升个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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