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编
1、让老公签出轨就净身出户的承诺书很多法院都不认可,签婚内财产协议一般都会被认可。
2、我国没有私生子一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权利是平等的,所以香港的律政剧看看就好。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所以不让出去打牌、钓鱼、喝酒是违法的喽)。
4、小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主体是其父母,并不是小孩,所以那些熊父母甩锅给孩子是没用的。
5、没钱的时候,老婆可以向老公要扶养费,老公也可以向老婆要扶养费(建议男同胞买本民法典宣示权利)。
6、除非自己签字或者事后追认,另一半对外的债务都属于其个人债务(小马奔腾案挺悲剧的)。
7、不仅子女婚姻自由,父母也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8、我国在1994年2月1号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只有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两种说法,当然,也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
9、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10、男方不能以女方擅自打胎侵害其生育权为由要求赔偿,但可以作为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的理由。
11、离婚案子无非就是孩子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其实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都不想养孩子和都想多分财产。
12、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原则上给母亲,两岁到八岁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岁以上由孩子自己决定。
13、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一般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出轨一般很难要求得到赔偿,更别提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了。
14、前一条规定的情形既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赔偿金额一般都不高。
15、法律上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同妻还是挺惨的,在法律上连赔偿都没有)。
16、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一两次的家暴很难构成虐待,所以有家暴就报警。
17、如果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反而可以成为己方要求多分、甚至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理由,但实务中还没有看到判决一方净身出户的案例。
18、收养关系一旦成立,被收养人跟亲生父母在法律上就不是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一旦解除,被收养人自动恢复与亲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
继承编
1、爷爷是孙子的继承人,孙子不是爷爷的继承人(黑人问号脸)。
2、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3、因意外死亡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不是遗产。
4、继承权案子不适用诉讼时效,因继承权被侵害的案子才适用诉讼时效。
5、民法典实施后,侄子也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了。
6、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7、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所以遗嘱早立为好(每次看到有人推着八九十岁的老母亲来律所想做见证遗嘱就头疼)。
8、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明确表示放弃,否则视为接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必须在60天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爷爷想留遗产给孙子的尤其需要注意这一条)。
9、为了保证遗嘱得以履行,最好提前召集所有继承人予以说明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学习雍正皇帝的继承方式)。
10、死胎没有继承权,活婴哪怕只活了一秒钟也有继承权。
11、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最多不继承遗产而已。
1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大家在能力范围内还是多尽点孝吧!
13、继子女既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14、遗书中涉及遗产处置的部分属于自书遗嘱。
15、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
16、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撤回、变更遗嘱,所以你看到的这份遗嘱并不见得一定有效。
17、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遗产,不能处分夫妻另一半的遗产,处分了也是无效的。
18、丧偶的人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法律还是鼓励讲人情的!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