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吴承熹”问政:
您好。家父因疾病突发去世了。现住房产权证登记房产持有人只是家父名字。想问这种情况下给房屋办理过户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地点在哪?谢谢。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待登记到继承人名下后由继承人进行处置出售等。
需要到不动产交易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龙南房产交易大厅都能办理)提交: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商首次登记告知书等)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房屋交易契税、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5、房屋买卖合同6、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不想办理公证和进行法院调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1-07-11/149396.html
问政热线:666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