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
    首页 > 北京资讯 > 北京婚姻热点

继承公证找不到墓碑了怎么办(只有遗嘱公证没有继承公证怎么办)

继承公证找不到墓碑了怎么办(1) 只有遗嘱公证没有继承公证怎么办(1)

继承公证找不到墓碑了怎么办(只有遗嘱公证没有继承公证怎么办)

易星 绘

独居老妪突然离世,给三姐弟留下一道继承难题

七旬老人如何证明外祖父母“已死亡”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刘志杰

“我母亲是个孤儿,外公外婆更是已过世多年,现在办公证却要查清外祖父母的情况,社区也没办法开证明,我们去哪里找这份证明?”连日来,家住柳州市京港小区的韦先生很苦恼:上个月其独居的大姐突然离世,韦先生和二姐、哥哥想办理继承公证,按照法律法规须找到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外祖父母,或证明外祖父母“已死亡”,这让韦先生三姐弟十分为难。

1

大姐突然离世

留下继承难题

“她是突然过世的,没有留下任何遗言、遗嘱。”今年73岁的韦先生谈起上个月过世的姐姐,依旧有些伤感。韦先生介绍,他们的父亲很早就过世,四个兄弟姐妹在一起相依为命,感情一直很好。

韦先生原籍在福建,很早以前迁到了柳州,住在柳州市荣军路颇家巷一带。到父亲辈韦家家中就剩下两兄弟,其叔叔解放前就已去世,父母亲先后在1951年和1982年病逝,家中四个兄弟姐妹相互扶持。

韦先生介绍,父母亲病逝后,他们四个兄弟姐妹分开住。可能因为以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原因,大姐韦树英一生未嫁,也没有收养子女。1994年,韦树英买了一套依山花园的房子,一直独居。

“俗话说大姐为母,逢年过节我们都去她那里,聚在一起热闹热闹。”韦先生说,83岁的大姐韦树英虽然有些老人病,但生活可以自理,二姐也经常到她家中陪伴,一家人感情很好。8月13日,大家还在商量过中元节的事情,没想到当晚大姐韦树英突然过世。

韦树英原来是柳州一家电器厂的职工,每个月有退休金。韦先生三姐弟料理完丧事,在大姐的家中找到几张银行卡,因为老人没有遗嘱,生前也没有告知这几张银行卡的密码,不知道卡内是否有存款;此外,韦树英的丧葬费等也需要通过银行卡发放,而韦先生姐弟到银行查询,被告知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取得银行卡密码。

韦先生到柳州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工作人员要求家属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亲属关系证明,按照《继承法》,韦先生三姐弟需要找到外祖父母,或证明外祖父母“已死亡”,才能办理继承公证。这下可把他们难住了。

2

过世母亲是孤儿

没法查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韦树英的情况比较特殊,一生未嫁,无配偶、无子女,也没有养子养女之类的亲属。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韦先生三姐弟要取得继承,首先就要证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的父母亲已经过世。

“父亲在1951年就已经过世,母亲也去世多年,没有死亡证明这些手续。”韦先生说,最麻烦的是第二条,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是继承人,现在要找出外祖父母,这根本没办法查找。

韦先生介绍,解放前,其父亲在来宾一地主家打长工,结识其母亲。母亲自小是一名孤儿,关于外祖父的情况根本一无所知,母亲都不知道她的家庭亲属情况,他们就更加不清楚外祖父母姓甚名谁了。

“我们都已经七八十岁了,父母亲也都过世了,按常理,外祖父母应该早就过世了,理是这么一个理,但现在要拿出证明,我们就没办法了。”韦先生说,他到鱼峰区依山社区跑了好几趟,社区从相关部门调出档案,只能证明韦先生三姐弟与韦树英是兄弟姐妹关系,但没办法为其父母、祖父母,尤其是外祖父母开具证明。

“我们也很为难,韦树英本人我们熟悉,也可以帮他们提供兄弟姐妹的关系证明,但涉及到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个证明怎么开?”依山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连人都没有见过,而且韦先生他们自己都不清楚外祖父母的情况,这情况就更加复杂了。

韦先生到韦树英原来的工作单位,想调取相关资料或者拿到单位证明,结果也是无功而返,因为单位也开不了相关证明。这半个月来,韦先生前前后后往返社区、公证处几趟,因为手续不全,继承公证一直办不了,这让他有些恼火又无可奈何,不知道该找谁帮忙,可以证明外祖父母“已死亡”。

3

族谱墓碑可作证物

证人证言也可行

韦先生碰到的难题该如何解决?昨日上午,记者到柳州市公证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像韦先生这样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但还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

工作人员介绍,《继承法》针对继承公证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证人员不能违法开具相关的继承公证。韦先生要办理继承公证,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涉及到老人已过世或者无法查询,韦先生首先考虑能否提供相关证据,比如族谱、墓碑等,可证明当事人的家庭亲属关系,或可证明相关继承人已过世。这些证据在办理公证时可以予以承认。

因为时间比较久远,如果韦先生找不到如族谱、墓碑等这些证据,现在可采取的相对变通的办法,就是采用证人证言,比如以前在一起生活过的邻居、单位同事等,不是与继承有利害相关的证人证言,这些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也可以予以承认。韦先生要带着证人到公证处,一起办理相关手续,证人人数一般要求两位及以上。

在记者走访中,社区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开证明是个难题,尤其是涉及到继承公证的相关证明,因为时间跨度大,很多证明根本没办法开具,而这些证明办公证时又必须用到,往往会造成当事人对社区工作不理解,社区也是无可奈何。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涉及到继承公证这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确实相对较复杂,很多市民在办理公证遇到困难时,往往会说:公证处可以去调查,为什么只看证明材料,一定要那么多证明?

工作人员说,按照法律规定,公证处没有调查权,只有审核的权利。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基础上,公证处积极为办事的市民提供便利。前段时间,公证处还专门针对社区开证明等,与社区负责人进行座谈,梳理涉及到的一些问题。

记者也咨询了法律界相关人士,像涉及到继承之类的情况,最好还是有当事人的遗嘱,通过有效的法律文书,明确财产继承、财产分割等,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