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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律师,可敢娶回家做老婆?
娶了谁?怕得都上树了
江湖上传说,有三种人绝对不能娶,其中一种是法官和律师!
之所以会把法官和律师摆在一起,据说她们是法律共同体!
一叨细研江湖檄文,法官和律师不幸被列入三种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工作,二是因为太懂法律。
可能因为法律是严肃的,所以她们有时不免严肃有余,活泼不足;可能因为法律是辨善恶的,所以她们嫉恶如仇,有时不免刚性有余,柔性不足;可能因为法律圈乃是非之地,所以她们感同身受,有时不免用灰色眼睛审视外界。
一叨有个女同学L,从普通法官到庭长,一直在刑庭工作;当院长了,偶尔亲自审案,审的还是刑事案件;据说还判了不少人死刑。有次一叨与她喝茶,美丽如画的环境、温馨如春的茶室,一叨总觉得哪儿有点违和。于是一叨开玩笑对她说:L,现在喝茶聊天呢,能否将身上的杀气收敛起来?
满身杀气的女法官,你可敢娶回家?
一叨有个女同行G,主要从事离婚诉讼,尤其擅长当女方的律师。有次一叨与她喝茶,美丽如画的环境、温馨如春的茶室,一叨总觉得哪儿有点违和。她对一叨说:你不知道,那个当事人奇啰嗦,唠唠叨叨得能让你发疯。不做了,不做了,再不做离婚案件了。于是一叨无奈对她说:G,现在喝茶聊天呢,能否将身上的负面情绪收敛起来?
满身负情绪的女律师,你可敢娶回家?
一叨有个女同学S,在大连当律师,前几天给一叨微信:
S:“早上好,把你的地址给我,我给你寄樱桃。”
一叨:“不要,太麻烦了。”
S:“ 告诉我!”
一叨:“S,你有点霸道!”
S:“对你必须这样才好用!”
像这样霸道到无处说理的女律师,你可敢娶回家?
法官和律师被列入不能娶的最大原因,更是因为男人们对她们“太懂法律”有点点怕!
怕她们在生活中动不动就拿起“法律武器”,事事要做主。
怕平常说理说不过她们,吵起架来常常要落下风。
怕万一掉到哪个法律坑里都不知道。
怕……,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怕这怕那,你还是不是男人!
先娶回家再说!
所以,虽然江湖上传说法官和律师是不能娶的一种人,但江湖传说也可能是胡说。
再说了,一叨也碰到过许许多多美丽温柔、元气满满的女法官女律师,只要你敢娶回家,一定是你人生中的最大助力!
借用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以正名:有的法官和律师,也可以娶!
不可思议!夫妻各自被“结婚买房”,沪上这对夫妻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据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报道,刘先生和妻子首付150万元购房,却被交易中心告知各自名下已经有房,新购房屋无法过户。
经过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的调查简述如下:夫妻俩都“被结婚”、名下都“有房产”!
刘先生和妻子黄女士都来自云南,两人于2019年登记结婚。2022年夫妻双方在购买新房过程中得知,黄女士拥有一套位于浦东新区唐镇齐爱路99弄小区的房产,产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资料显示黄女士跟一名陆姓男子有一张登记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的“结婚证”复印件!刘先生名下有一套位于潍坊西路1弄的房产,产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资料显示有一张刘先生与一名俞姓女子的结婚证复印件。
看到这样的信息,刘先生和黄女士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最终,夫妻双方选择报警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一、显然是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盗用了
1、因为上海购房条件的限制,单身非沪籍人员在上海是没有购房资格的,这就给不法人员提供了盗用个人信息的动机。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及想赚取中介费的人都有可能参与其中。
上述案例中刘先生、黄女士的信息就是被用于取得购房资格并买下了房子。具体哪些人参与其中仍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
2、个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多发生在租房过程中,向租赁中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泄露了个人信息。
当事人发现身份信息被盗用的,应当立即报警处理。报警处理并限于上述案例中的情形,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用于其他目的的,也应当及时报警(比如身份证丢失被用于注册信用卡、被用于注册公司等等)。
二、上述案例中盗用身份信息者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触犯刑法,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从交易中心调取的材料来看,存在被盗用信息的结婚证。结婚证是由民政局签发的证明合法婚姻关系的国家机关证件,需要双方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领取。
上述案例中的刘先生、黄女士莫名其妙“被结婚”,显然存在伪造或买卖“结婚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80条规定的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这里涉及到的中介人员、伪造变造人员、“结婚证”中的另一方当事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结婚证”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自身向中介提供虚假结婚证且中介不知情的,中介不受追究,仅追究当事人及制作结婚证者的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其次,中介人员违法取得虚假结婚证为当事人办理购房手续的,中介人员及制作结婚证者承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最后,“结婚证”中的一方当事人明知不具备购房资格,听信中介人员怂恿可以“搞定”购房手续仍然购买房屋的,可能被认定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共犯。
2、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姓名权等人格权和婚姻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民的姓名等人格权利被冒用伪造结婚证,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人格权利,同时剥夺了被冒用人的合法的购房资格。在本案中产生的直接后果是,真实的夫妻双方无法办理新购房屋的过户手续,面临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侵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刘先生、黄女士因为无法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过户而产生经济损失,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三、警示应当加强对自身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
应当尽量避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如果一定要提供应当注明用途和日期。
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切勿借给他人使用。
日常生活中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分子盗用。
发现身份信息被盗用,应当立即报警(比如身份证丢失被用于注册信用卡、被用于注册公司、被用于结婚登记等等)。
被催婚男女新婚两年上法庭,冠领律师促成调解和平分手
大龄未婚,在家里很容易成为一种尴尬的存在。
王守华40岁了,父母因为其一直未结婚而操碎了心。高洁刚33岁,同样一直被父母催婚。
2019年的一天,两人在中间人的介绍下相识了,初次见面,两人并没有为爱心动的感觉。但是基于双方的条件比较匹配,王守华与高洁两人还是加了微信,约了继续见面。毕竟,两个陌生人不可能通过一次交谈就能聊清楚彼此的情况。另外,两人若想产生感情,也要靠多沟通多相处。
王守华的工作比高洁更忙碌一些,所以两人一般都约周末见面。几个月过去了,虽然高洁对王守华没有到很喜欢的地步,但相处得还算不错,想着年纪也不小了,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双方父母为此都很开心。两人原本打算快点办婚礼领结婚证,免得父母一直唠叨此事,但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直到2020年9月才将此事落实。
婚后,高洁直接搬到了王守华之前独居的房子中。起初,王守华与高洁因为生活习惯不同,有些小摩擦,但都想着这是正常情况,彼此磨合磨合就好了。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两人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共同生活方式,甚至不断爆发新的问题,导致两人争吵越来越频繁,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也基本消磨殆尽。
今年的一天,高洁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王守华提起了离婚诉讼。想到要上法庭,高洁有点慌了神,经过多方了解,她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问题。因为比较认可霍佳佳律师和肖坤律师的解答,遂委托两位律师作为她的代理律师。
霍佳佳律师和肖坤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与高洁的深入沟通,整理了出庭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保障他们能如期到庭应诉。在离婚诉讼中,面对的毕竟是自己曾经同床共枕的人,高洁觉得这件事儿对自己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她表示只想快点谈妥离婚相关事宜,恢复正常的单身生活。
因为王守华提起诉讼时,还提交了大量的债务证据,想要高洁承担一部分钱,并想把结婚彩礼要回去。冠领的霍佳佳和肖坤两位律师,本着确保高洁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过细心核对,从这些债务证据中发现了大量漏洞,并将内容同步提交给法官。王守华对此感到羞愧,后主动提出调解。
鉴于高洁与王守华婚后双方均无其他过错,仅因感情不和,无修复可能而离婚,无孕育子女,且双方的财产基本都是分开打理。霍佳佳和肖坤两位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自愿和解协议:
1、两人自愿离婚;
2、两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3、两人各自所负债务自行偿还;
4、两人无其他财产争议。
至此,这场将近两年的婚姻落下帷幕。一段感情中,双方在分手时难免会互相怨怼,难以和平分开,好在这起离婚诉讼,基于北京冠领律所两位律师的专业水平以及敬业的工作态度,得到圆满解决。(本文中人物除律师名字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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